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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承担管辖范围:管辖成吉思汗站西至满洲里站、北起满归站、南至阿尔山站。管辖涉及线路里程1700.57公里。

本院全面履行铁检的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盗抢骗取铁路资产、利用铁路贩运毒品、假币及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铁路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涉铁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铁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铁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机构设置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是自治区检察院的直属机构,属二级预算单位,是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机构。我院共计5个内设机构: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办公室、政治部;1个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表

 

本单位名称: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下设预算单位情况:

 

 

第二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9.56万元,支出929.56万元,与财政部门对账一致。

1、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9.56万元

我院年初预算908.7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29.56万元,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情况:

1)追加人员经费20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追加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追加12万元。(内财法本级〔202000073号)。

2)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0年全区法检系统信息化建设预算资金1.09万元(内财法[20201373号文件)。

3)自治区统一下达防疫资金4万元。(内财法〔2020851号)。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29.7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41万元;支出总计1,015.2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4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6.18万元,下降22.60%;支出总计减少296.18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92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56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9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9万元,占65.80%;项目支出323.58万元,占34.2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4.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1万元;支出总计934.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5.61万元,下降3.70%;支出减少35.61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厅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9万元,占66.50%;项目支出313.28万元,占33.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96万元、津贴补贴233.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74万元、住房公积金42.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8万元、退休费4.08万元,较上年减少59.4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0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65万元、电费14.72、邮电费2.45万元、差旅费18.28万元、培训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0.84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福利费5.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的5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58.1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6.5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根据财政厅要求,压缩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占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4.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费用。车均运维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2.24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指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铁检分院检查组;二是接待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调研组。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压缩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 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因我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故对各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未开展重点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院办案费 业务装备费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年初预算数为20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3.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3.7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切实保障年度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组织实施上,管理和财务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各方面的管理能够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评价不够及时,分析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实践技能操作培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的,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二是开展理论知识培训,逐步形成业务培训常态化。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3.3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当年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切实保障年度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组织实施上,管理和财务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各方面的管理能够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过程中,干警对于业务装备相关应用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干警系统应用意识,转变办案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办案;二是各业务部门要有意识的主动使用相关系业务办案装备,以提高系统使用效率和使用频率,切实提高工作和办案效率。

3.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年初预算数为8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6.21万元,完成预算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地完成了书记员岗位职能职责,保证按月发放工资缴纳各类保险,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使用制度,更好地进行司法工作。

 

 

办案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鲍彬8109564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3.7

 193.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93.7

 193.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额保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关的直接和间接支出,主要支付办案差旅、协助办案、技术检验鉴定、车辆燃料修理保险、印刷费、邮电费、业务宣传、业务资料、业务会议和培训、文化建设等,保证办案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全额保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关的直接和间接支出,主要支付办案差旅、协助办案、技术检验鉴定、车辆燃料修理保险、印刷费、邮电费、业务宣传、业务资料、业务会议和培训、文化建设等,保证办案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办案业务经费额度能够满足案件办理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需求。

 20

 20

 20

 20

 

质量指标

 提高办案业务工作质量

 20

 20

 20

 20

 

时效指标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案件

 5

 5

 5

 5

 

成本指标

 节约经费开支

 5

 5

 5

 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严格办理各类案件,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10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严格办理各类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0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加大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5

5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严格办理各类案件,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5

5

5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涉及案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10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业务装备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鲍彬8109564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37

 33.3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3.37

 33.3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检察业务所需的办公及专用设备、软硬件系统平台等,具体包含如下:

一、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装备、公诉和民行装备、侦查监督装备、执行监督装备、控告申诉装备、办案工作区装备、法医检验鉴定设备、物证类检验鉴定设备、图像声像处理和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司法会计检验鉴定装备等所需的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检察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信息网络设备、交通设备、档案管理设备、检察业务常规设备等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三、司法警察装备费:单警装备、警械专用柜、防暴处突装备等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四、其他业务装备费: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保障检察业务所需的办公及专用设备、软硬件系统平台等,具体包含如下:

一、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装备、公诉和民行装备、侦查监督装备、执行监督装备、控告申诉装备、办案工作区装备、法医检验鉴定设备、物证类检验鉴定设备、图像声像处理和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司法会计检验鉴定装备等所需的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检察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信息网络设备、交通设备、档案管理设备、检察业务常规设备等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三、司法警察装备费:单警装备、警械专用柜、防暴处突装备等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四、其他业务装备费: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严格按照《内蒙古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20

 20

 20

 20

 

质量指标

公开公正采购设备,确保质优价廉。

 20

 20

 20

 20

 

时效指标

 依据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及时配备装备。

 5

 5

 5

 5

 

成本指标

 采购装备时严格控制成本,做到货比三家。

 5

 5

 5

 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采购的装备讲求经济效益,即满足工作需要又经济适用。

 10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为公开公正执法办案提供重要物质基础。

 10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装备。

 5

5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在资产配备标准内,采购最新产品,可持续使用。

 5

5

5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足办公办案工作需求。

 10

10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鲍彬8109564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7

 86.21

10

 99%

 9.9

其中:财政拨款

 87

 86.21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其他保险费用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其他保险费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11

 10

 10

 10

 10

 

质量指标

公开公正采购设备,确保质优价廉。

 20

 20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书记员岗位职能职责

 20

 20

 20

 20

 

成本指标

 按月发放工资缴纳各类保险

 20

 20

 20

 2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

 20

 20

 20

 20

 

总分

100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201470)要求,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我院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所需办公设备及办案专用设备及软硬件系统平台,依托现有检察技术装备,实现检察办公办案智能化,推进我院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

紧紧围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强化检察工作与办公自动化深度融合,以办案智能辅助应用为重点,购置检察业务技术装备、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及其他业务装备。全面提升海铁检察院工作智能化水平,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及全面落实深化检察改革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年初预算13万元,年中追加项目经费20.37万元,资金到位金额为33.37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33.37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1.评价结论

通过对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业务装备费项目的综合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属于。具体得分如下表:

指标

执行率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合计

权重

10

50

30

10

100

分值

10

50

30

10

97.74

得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2.绩效分析

    评价结果表明,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切实保障年度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组织实施上,管理和财务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各方面的管理能够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运转。在产出上,项目按计划启动,招投标采购按照原计划开展,在成本控制和采购货物质量方面有效控制了成本。在效益上,解决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节约了办案成本,干警使用系统的综合满意度达到100%

    3.主要经验和建议

    项目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在财务制度方面,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为资金使用、核算、监控过程中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在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形成了有效管理办法,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提高管理效率。

    严格把控质量管理。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供货单位进行严格选择,在项目实施之前设计实施方案、签订供货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等文件为指导进行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各项功能使用顺畅。积极有效组织验收,项目验收程序合法合规,对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利用多种途径提高系统使用效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干警业务装备应用意识,转变办案理念,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办案;二是各业务部门要有意识的主动办公办案装备,以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和使用频率,切实提高工作和办案效率。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开展实践技能操作培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的,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二是开展理论知识培训,逐步形成业务培训常态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24万元,降低10.90%。主要原因是:继续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指出。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直属二级单位,本年度根据财政厅政策,政府采购实行属地管理政策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直属二级单位,本年度根据财政厅政策,政府采购实行属地管理政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直属二级单位,本年度根据财政厅政策,政府采购实行属地管理政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毅菲    联系电话:0470-8109564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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