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学习传达会,传达了全区铁检机关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主管检察长和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就2019年9月26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和2019年8月5日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
通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公益诉讼办理领域,由过去的“4+1”领域,明确把安全生产、铁路交通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文物保护领域及违反《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的公益诉讼案件纳入到办案范围,这为铁检机关办理涉铁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减轻了办案的阻力,为我们今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宽了思路和案源。
最后,主管检察长强调,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办案中,要在理念、规范、能力三方面贯彻宋伟燕检察长的讲话精神,按照李晓磊副检察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促进我院行政、民事公益诉讼业务工作再创新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