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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 为推进北疆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时间:2023-10-20  作者:李永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字号: | |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取得突破,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甚至要超前。检察机关务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大力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让检察人员发生“头脑革命”,掀起“头脑风暴”,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

□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是相辅相成的,持续破难题、解新题,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理论的先进引领带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

从多年的检察实践中发现,没有一定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就不会有高质量的检察实务;没有先进的理论,就不可能有先进的检察实践。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取得突破,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甚至要超前。检察机关务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大力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让检察人员发生“头脑革命”,掀起“头脑风暴”,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牢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魂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检察理论研究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理论上着笔,确保正确方向。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三个根本”的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为什么研究、研究什么的重要命题,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遵循。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三个根本”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

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不可偏离的根本指针。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培养检察人员“从政治上看”的思维惯性,以政治视角寻找破难题、解新题的思路和方法,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引领检察人员更加有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吸收和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的同时,更要深深植根于我国的检察实践,植根于内蒙古检察工作的现实土壤,解决自己的问题,寻找自己的方法,开拓自己的道路。

要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研究阐释。针对检察理论研究总体上滞后于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更加关照“四大检察”发展现实,加强对内蒙古检察实践的总结提炼,努力提出具有内蒙古鲜明特点的检察观点、检察理论、检察举措,发出北疆检察的黄钟大吕之声。

围绕中心顾大局,抓实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更为系统地谋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动员全区各族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全区检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大业中体现检察作为。

要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注重研究刑事犯罪新动向,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犯罪发展趋势、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加强诉源治理研究,引领检察办案由一案一事向同类问题治理拓展,助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强边固防工作的研究,深化拓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助力打造北疆安全稳定高地和沿边开放的重要支点。

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加强对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研究,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理论探索,不断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加强对推动依法治区政策的研究,积极探索以法律监督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法路径。

要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对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立足内蒙古生态建设实际,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前头、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紧密结合“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加强对黄河、草原、山林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研究,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更加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内蒙古生态安全。

视野向内谋发展,建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本

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是相辅相成的,持续破难题、解新题,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理论的先进引领带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

要加强对检察改革的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入“精装修”阶段,但检察官权责清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运行等基础性问题还值得深入研究。比如,怎样持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如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的机构、人员、职能、规则建设,如何构建更为科学顺畅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等,这些都需要及时跟进研究,为深化改革创新提供理论指引。

要加强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的研究。法律监督现代化首先是司法理念的现代化。最高检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进一步研究什么是“高质效”,在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怎么达到“高质效”,怎么让人民群众更好感受到公平正义,怎么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等等,促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要加强对检察管理的研究。要深入调查研究管案、管人、管事的现代化制度机制。比如,在大数据背景下,怎样推进案件管理现代化,实现司法办案数字化流转、智能化辅助、全链条监督,进而促进优质高效办案?队伍管理中,怎么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怎么破解工作标准高而队伍素质跟不上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和初任检察官下沉任职制度,抓实员额退出机制,加快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上下贯通的良性循环?如何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确保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符合监督办案实际?等等,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促进检察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汇聚力量开新局,夯实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基

一项理论研究成果从萌芽到瓜熟蒂落,需要理论研究人员的执着追求、辛勤付出,但同时也离不开内部机制的优化保障和外部环境的营造关注。要夯实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基础,积极推动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

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布局。积极构建省级检察院统筹、各级检察院各有分工和侧重的理论研究格局,要组织各级检察院研究力量一体谋划、区分重点、科学分工,发挥好上级院带动、示范、指导作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市级检察院要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打破层级界限,统筹本地区研究力量开展调研。基层检察院要聚焦检察实务研究,整合各部门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优秀人才,形成专兼并重的多元化研究队伍。

要坚持全员投入,凝聚研究合力。各级检察院都要重视、关心、支持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专题调研、承担研究课题,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优势,推动形成院领导带头、研究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主动融入、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让每一名检察人员都成为研究人员,每一位员额检察官特别是高级检察官,都要具备在法庭上能辩论、办公桌上能阅卷、上了讲台能讲课、坐在电脑前能写文章的素能。要大力培养专家型检察官、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让每一名检察官都成为“刀笔兼通、以笔驭刀”的多面手,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

要完善制度机制,筑牢理论研究根基。突出课题引领作用,引导检察人员把握工作重点,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形成分层、分类研究布局。完善研究成果激励机制,将研究成果与考核挂钩,让从事理论研究的检察人员更有获得感、成就感。建立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检察生产力,更好服务检察实践。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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