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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铁检院赴兴安盟公安局就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开展座谈调研
时间:2024-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环资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部署,加强铁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环资类案件办理协作配合,9月11日,海拉尔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威等一行三人,赴兴安盟公安局座谈研讨。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彬等和乌兰浩特等五个旗县市局环食药侦大队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兴安盟公安机关就集中管辖改革以来环资类案件办理情况,特别是对办案中出现的地类性质认定、林粮间种情况判定、无猎获物情况处理等重难点问题集中梳理。公检双方围绕现有案件情况深入座谈交流,检察机关就业务问题逐项予以解答,并向公安机关深入了解办案中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提请逮捕案件移送标准、相关案件行政处罚适用等情况,旨在深入推进环资类案件的办理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张文彬副局长对海拉尔铁检院到来表示欢迎,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一是强化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法,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二是强化在侦案件办理,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注重情况反馈,针对案件办理中的具体情况,逐步明确标准,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和研判,以全面提升公检协作的打击效能。

张晓鹏检察长表示,铁检机关集中办理环资案件是自治区党委已经明确的工作任务,推动集中管辖改革落地见效,是兴安盟公安局和海拉尔铁检院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在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的环资类刑事案件,尤其是“四非两伐”案件中,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有序推送受理存量案件,共同破解实质性难题,明确办案标准。同时,要多措并举化解矛盾,弥合意见分歧,加强执法司法良性衔接,更好地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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