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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呼铁检察分院在海拉尔铁检院签署“地铁协作”意见
时间:2024-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李永君检察长提出的铁检改革“三足鼎立”和“两翼并进”工作要求,在改革落地持续深化之际,呼铁检察分院积极拓展“地铁协作”试点范围。2024年1月10日,呼铁检察分院与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在海拉尔铁检院会签“地铁协作”意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达,呼铁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慧,海拉尔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鹏,海拉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娜参加仪式。

仪式上,双方宣读了协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会签了协作意见,首批互派7名检察人员到位。

此次协作在借鉴吸收通辽市“地铁协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两个拓展”,一是协作范围拓展,发挥属地职能优势,将呼伦贝尔市两级15个院纳为协作对象,围绕加强类案协作,提升办案能力,海拉尔铁检院派办案组去环资类案件类型多案件量大的基层院参与办案。二是协作内容拓展,增加了党建共建、文化共育、同堂培训等协作新内容。

《协作意见》明确“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强环资类案件、涉铁路运输安全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四是建立案件协作机制,在信息互通、联合调查、共同修复等方面加强配合;五是建立软硬件优势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互利互惠;六是建立交流互鉴机制,积极做好人员互派,开展同堂培训、案件研讨等活动,促进共赢提升。

随后,双方就相关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就办案业务系统对接、呼伦贝尔地区环资类案件罪名特点和办案疑难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深化协作配合达成一致意见。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庆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越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呼铁检察分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曹晋升,海拉尔区检察院、海拉尔铁检院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现场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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